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张翀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友情链接

如何办理房屋转让手续?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5-16 14:36)    点击:143

如何办理房屋转让手续?

1、签订合同

房地产买卖、交换、赠送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2、过户申请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或合资、合作、兼并、合并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3、价格申报

双方在房屋买卖、交换、赠与或抵债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4、过户申核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5、缴纳税费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变更登记

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7、领取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张翀律师提供“医疗事故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张翀律师,张翀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张翀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701679966,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张翀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卢湾区律师 | 卢湾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张翀律师主页,您是第57070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