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咨询人车事故,法院判决下来,大多数有较强险理赔,超出较强险部分由车主理赔,现在交强险部分保险公司已打给法院,多出来部分车主也已给法院,但在车主找车险公司理赔商业险时,保险公司称伤者已进行过人寿意外险理赔医疗费部分不给赔,想问下其保险公司拒赔是否有法律依据,法庭庭审笔录中保险公司未就伤者已进行过人寿理赔提出异议。
个人觉得伤者意外险理赔跟车主与车险公司之间的理赔应该是两个概念,车主与车险公司的合同中也没有条文说伤者已理赔过的医疗费不给理赔,车险公司应该要给车主理赔才对。还请各位大侠给扫扫盲 |